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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播廳 會議室
“媽媽走得太突然,你不要太牽掛了,你們好好活著就是對媽媽最好的紀念!36歲的胡女士最近把離世1年的母親“復活”了,她的手機里保存了一個個數(shù)字人“母親”的視頻——視頻里“母親”可以眨眼、微笑、說話。
清明時節(jié),人們對離世親友的思念之情最重。隨著AI技術的迅速發(fā)展,用AI“復活”逝者的話題也火了起來。一些人利用AI技術“復活”已故親人,創(chuàng)新表達對親人的思念。同時也有人質疑這樣的技術手段存在安全隱患,使用不當會造成心理依賴。你會用AI“復活”已故親人嗎?
與過世的親人再次“見面”
自從胡女士的母親急性心梗去世后,她始終沉浸在對母親的思念中,“我沒有帶她好好做一下檢查,要不然母親也不會走得這么突然!蹦赣H的離世成為她心里永遠的痛,每當看到母親生平使用的物件,或者看到和母親相仿的老人,她的眼淚就會默默地流下來。
近期,胡女士在短視頻平臺看到了用AI“復活”已逝親人的視頻,“感覺自己的心一下子就亮了!彼ㄟ^教程學會如何制作數(shù)字人,并用某軟件制作了母親的數(shù)字人。“操作非常簡單,讓我的思念有了寄托之處。”胡女士說。
“我覺得這就是科技發(fā)展的意義。人都會變老,會離開這個世界,但死亡不是終點,被遺忘才是,沒有多少人能始終記得祖輩的音容笑貌。”市民黃先生對此十分贊同,“以前沒有這項技術,現(xiàn)在AI技術可以讓已逝親人以數(shù)字生命形式繼續(xù)陪伴自己,這是一種很溫暖的家族記憶傳承的方式!
“與過世的親人再次‘見面’,實在令我太悲傷了。我自己用AI試過,哭了很久,還不如就讓時間慢慢地淡忘!本W(wǎng)友“八行詩”表達了不同的意見。
多個線上平臺及地方殯葬機構推出AI“復活”服務
AI“復活”已逝親人的技術吸引了眾多像胡女士一樣思念親人的受眾關注,多個短視頻平臺、電商平臺都有商家或個人在推廣該項服務。
記者在一電商平臺輸入“AI復活親人”,可以找到大量相關商品,AI“復活”已逝親人已形成產業(yè)鏈。只需要一張照片、一段錄音或一段視頻,就可以克隆聲音、生成表情和動作,價格從幾十元到上百元不等,說話的內容可以自定。除了讓逝者“說話”,還能通過AI和逝者“對話”。
此外,一些地方殯葬機構也引入了AI技術,可根據(jù)照片和錄音生成數(shù)字人,數(shù)字人可與用戶交互、回答問題,應用于告別會場景,滿足情感需求,價格從幾百元到上萬元不等。如浙江省首個數(shù)智緬懷場所——浙江安賢陵園“無境”數(shù)智生命體驗空間,有200余平方米的展廳,配置了多項沉浸式數(shù)字技術、AI智能管家等,集個性化告別儀式、AI人工智能、療愈祈福、紀念日追思等功能于一體。
慰藉心靈的同時不要忽視心理風險
對于生者而言,AI技術能以一種獨特的方式慰藉心靈,彌補或減輕內心的遺憾,但同時也伴隨著不可忽視的風險與挑戰(zhàn)。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心理治療師,惠州市心理健康文化協(xié)會黨支部書記兼婦聯(lián)主席余曉潔認為:“用AI技術模擬逝者的聲音、相貌和對話,讓親人‘數(shù)字重生’的核心價值在于幫助人們緩解哀傷,但也可能帶來心理風險,普通人在使用前需理性權衡利弊。”
余曉潔分析,對因意外喪親的市民,未說出口的告別、歉意或愛意可能形成長期心結,AI創(chuàng)造的虛擬對話場景能讓人宣泄積壓情緒,起到“心理急救”作用。尤其是在喪親初期,AI可作為過渡性情感依托,避免突然的情感斷裂導致心理崩潰,為接受現(xiàn)實爭取緩沖時間。另外,隨時間推移,親人的聲音、神態(tài)可能逐漸模糊,AI通過數(shù)字化存儲固定這些細節(jié),緩解“害怕遺忘”的焦慮,給予情感寄托的空間。
“但也要看到過度使用會帶來的隱患,如阻礙真實哀傷過程、制造虛假記憶、誘發(fā)情感依賴等!庇鄷詽嵵赋觯L期依賴虛擬互動,可能讓人拒絕面對現(xiàn)實,陷入“逝者仍在”的自我欺騙,反而延遲心理康復。
為此,余曉潔建議使用時應注意三個原則:設時限,建議在喪親后6個月內階段性使用,每周不超過2次,避免技術替代真實的情感處理過程;留破綻,主動保留技術的不完美(如10%機械音、偶爾答非所問),這些“瑕疵”能提醒虛實邊界,防止認知混淆;重現(xiàn)實,將AI作為傳統(tǒng)悼念的補充,而非替代,例如生成紀念視頻后,仍利用清明節(jié)去墓地獻花、與家人分享真實回憶。
他人未經逝者生前或其近親屬同意可能構成侵權
用AI“復活”已逝親人,也存在法律上的風險。廣東偉倫律師事務所鄭竹敏律師指出,逝者親屬使用AI技術“復活”已故親人的形象或視頻,其初衷是提供情感慰藉,目前尚無禁止性法律規(guī)定。親屬應在合理范圍內(如家庭內部悼念)使用AI生成的逝者形象,避免商業(yè)化應用或公開傳播。
鄭竹敏介紹,他人使用逝者信息前,必須取得其近親屬的書面同意。如逝者為公眾人物,還需考慮其生前是否有關于形象使用的遺囑或協(xié)議。若他人未經授權使用AI技術“復活”逝者,可能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風險。首先,可能侵犯逝者的人格權益。根據(jù)《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隱私等權益仍受法律保護,未經逝者生前或近親屬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聲音等個人信息生成AI形象或視頻,可能構成侵權。
其次,可能違反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規(guī)定。根據(jù)《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AI“復活”需使用逝者的照片、聲音等個人敏感信息,處理時必須取得單獨同意。若未獲得逝者生前授權或近親屬同意,數(shù)據(jù)收集和使用均屬違法。
另外,AI生成的逝者形象被用于商業(yè)推廣、詐騙或傳播虛假信息,可能觸犯《刑法》。除了法律風險,使用AI技術“復活”逝者,還可能會面臨倫理方面的爭議。
“技術雖能跨越生死界限,但法律與倫理的邊界不容忽視。在追求情感慰藉的同時,尊重逝者尊嚴、保護生者權益,方為技術應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之道!编嵵衩粽J為。
惠州日報記者馬海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