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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群眾肖先生通過“平安廳”信箱來信反映,在惠州仲愷高新區(qū)陳江街道某商務大廈一公司存在以兼職形式招聘員工,用兼職員工的身份證實名激活網絡平臺手機號、物聯卡、認證各種APP軟件賬號的現象,其懷疑這些賬號和電話卡可能被用來提供給不法分子實施詐騙等違法活動,于是立即通過信箱進行舉報。
惠州市公安局仲愷高新區(qū)分局陳江派出所接到舉報后,立即安排警力前往某商務大廈進行細致深入核查,發(fā)現該公司門面為勞務派遣公司,實為網絡接單推廣工作室,存在違法嫌疑。隨后,陳江派出所執(zhí)勤民警將在場人員傳喚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經查,馬某、王某為惠州市某人力資源公司股東,該公司原為勞務派遣公司,因近期派遣業(yè)務量少,馬某、王某便想著通過接一些兼職工作維持公司運作,明知該行為可能存在違法風險,依然存在僥幸心理,企圖賺快錢。今年2月23日以來,馬某、王某利用人力資源公司的便利招聘兼職員工,讓員工對接任務單用自己的身份證進行實名認證、辦理電話卡及物聯卡號(物聯卡無實卡)等通信賬號。經查,該批實名認證辦理的電話卡及物聯卡等通信賬號被用于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該公司共非法獲利27080元人民幣。
目前,馬某、王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其余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被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在打擊反詐道路上,扮演著重要角色的不僅僅是反詐民警,更重要的是深厚的群眾基礎,不能因為一點蠅頭小利,就把自己的銀行卡、電話號碼等個人身份信息租借或出售給他人,否則容易不知不覺就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
惠州日報記者付巨晗 通訊員惠公宣